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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0月11日 星期四

(E)以一種【同一性,gcig nyid = *ekattā】



問:云何「以一種」當分別?
答:一切色,非因、非無因,因不相應、有緣、有為、世所攝、有漏、有縛、有結、有流、有厄、有蓋、所觸、有趣、有煩惱、無記、無事、非心數、心不相應、小、欲界繫,不定、非乘、不與樂共起、不與苦共起、不苦不樂共起,不令聚、非不令聚,非學、非非學,非見所斷、非思惟所斷。
如是「以一種」,所勝可知。
此謂「色陰」。

下來是從色法的同一性來分別此三十色。這些內容與《法集論》Dhs. 124f大致上一致。
問:什麼是「以一種」當分別此三十色?
答:一切色非因、非無因,與因不相應、有緣、有為、世間所攝、有縛、有結、有流、有厄、有蓋、有所執取、有所執受、有煩惱、無記、無所緣、非心所、心不相應、小、欲界繫、不導向出離、不與樂共起、不與苦共起、不苦不樂共起、絕不繼續增長(不導向流轉)、絕不繼續損減(不導向還滅)、非有學、非無學、非見所斷、非思惟所斷。
如此「以一種」可知三十色的特殊性。
這稱為「色陰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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