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尋此網誌

2018年10月16日 星期二

(2)以境界


2)以境界

問:云何「以境界」?
答:
[1]眼、耳不至境界;鼻、舌、身至境界;意俱境界。
[2]復有說:「耳者,至境界」。何故?唯有近障不聞聲,如說呪術
[3]復說:「眼者,於其自境界至境界」。何故?壁外不見
如是「以境界」可知。
下來是以認識對象(境界)來了知十二入。
問:什麼是「以境界」?
答:
  1. 眼與耳不到達asampatta其認識對象(目標)。鼻、舌身可到達sampatta其認識對象。意可到達、不到達其境界。
  2. 另外有的說:耳可到達其境界(認識對象)。那麼,為什麼無法聽見呢?那只是因為太近的障礙而無法聞聲,就像誦呪術。
  3. 又有的說:眼可以到達屬於自己的境界(色入)。為什麼無法看見呢?這是因為有障礙的原故,就像無法看見壁外的色。

如此「以境界」可知。
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