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)以境界
問:云何「以境界」?
答:
[1]眼、耳不至境界;鼻、舌、身至境界;意俱境界。
[2]復有說:「耳者,至境界」。何故?唯有近障不聞聲,如說呪術。
[3]復說:「眼者,於其自境界至境界」。何故?壁外不見。
如是「以境界」可知。
下來是以認識對象(境界)來了知十二入。
問:什麼是「以境界」?
答:
- 眼與耳不到達(asampatta)其認識對象(目標)。鼻、舌身可到達(sampatta)其認識對象。意可到達、不到達其境界。
- 另外有的說:耳可到達其境界(認識對象)。那麼,為什麼無法聽見呢?那只是因為太近的障礙而無法聞聲,就像誦呪術。
- 又有的說:眼可以到達屬於自己的境界(色入)。為什麼無法看見呢?這是因為有障礙的原故,就像無法看見壁外的色。
如此「以境界」可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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