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、以五行所勝可知
復次,此十二入以五行,所勝可知。如是[1]以句義、[2]以境界、[3]以緣、[4]以彼夾勝心起、[5]以攝。
復次,此十二入,可以五行來了知其差別。如是
- 以句義
- 以境界
- 以緣
- 以彼夾勝心起
- 以攝
(1)以句義
問:云何「以句義」?
答:
問:什麼是「以句義」?
答:
A、「根、塵」義
此處要一一說明根與塵的句義。
「眼」者,見義。「色」者,現義;
眼,以見為義。色,以顯現為義。
「耳」者,聞義。「聲」者,鳴義;
耳,以聽聞為義。聲,以發出聲音為義。
「鼻」者,嗅義。「香」者,芳義;
鼻,以嗅為義。香,以芳香為義。
「舌」者,甞義。「味」者,氣味為義;
舌,以嘗為義。味,以氣味為義。
「身」者,正持義。「觸」者,可觸義;
身,以正持為義。觸,以可觸為義。
「意」者,知義。「法」者,無命義。
意,以了知為義。法,以無命為義。
無命,於此意義不明。Vism. 481:「思考故為『意』。保持自己的特相故為『法』。」
B、「入」義
此處總說入的句義。
「入」者,無色法門義、處義、受持義。
入,以無色法門為義、以處為義、以受持為義。
Vism. 481對於處的主要意義,記載為努力故(avisesata āyatanata)、使到來的伸展故(āyānaṃ tananata)、引導已擴展的之故(āyatassa nayanata)。另外,還有以住處義、以礦山義、以會合義、以產地義、以原因義。
如是「以句義」可知。
如是「以句義」可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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